*光裕被判14年
万众瞩目的国美集团原董事局主席*光裕涉罪案今日(5月18日)一审宣判,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,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,判处*光裕有期徒刑14年。
国美电器今日(5月18日)高开后震荡走高,在*光裕案一审结果判决公布后冲高至2.37港元后回落。截至上午11点35分,国美电器报2.28港元,跌0.44%,成交1.28亿港元。
今日案判详情:
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,国美公司、鹏房公司、*光裕的涉罪事实为:2007年9月至11月,*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非法买卖港币8.22亿余元;2007年4月至9月,*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(控股)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、董事,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、置换事项期间,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,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.15亿余元。
至上述资产重组、置换信息公告日,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.09亿余元。此外,2006年至2008年间,*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为给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,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。
*光裕之妻、原中关村监事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、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和120万元。
*光裕等人当庭没有表示是否上诉。有辩护律师认为这一判决量刑偏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