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天看到一个帖子:
老人确诊肝癌晚期,医生说继续治疗可活一两年,老伴求儿子卖房筹钱给父亲续命。
儿媳坚决反对,怒怼婆婆:难道公公走了,全家人都得陪葬?
说实话,如果是我自己,有钱就治,没钱就姑息疗法。
绝不能为了续一年半载的命,把后辈人都拖垮了。
没有意义。
如果是特别珍惜命的话,那年轻时就狠命出力,多赚钱,防备自己这一天的。
以自己的财产为限进行治疗。还要儿孙卖房治疗,我觉得就太自私了。
我公公20年9月确诊肺癌,医生说,好好治疗还能活2-5年。
公公要治,我们卖了房筹钱,前期医药费只给了2-3万,手里的钱用来还房贷了,还找别人借了20多万。
房子12月卖掉了,但是房款21年3月底才收到。
我老公20年下半年在家照顾他爸几个月,年后又继续。
21年,公公隔一段时间就被下病危通知书。
下一次老公就回去一次,7月底又是,我和老公回去看他,结果他还抽烟。
一边怕死花着钱治疗,一边又抽着烟。
我什么也没说,心里想的是,他活不长了,却又糟践着我们辛苦挣的钱。
8月他就过世了。
婆婆说总共花了30多万。
我感觉有夸大,她没那么多钱,医保报销了一部分,只知道有段时间一周化疗四次,一次多。
一年时间都没到,医生说好好治疗至少2年的。
我现在想起来都很生气。
肝癌晚期,我就没见到一个治好的,多活两年的都没见过。
我三姨夫,我大姑父,我太爷爷全都死于肝癌,这些人无一例外,从发现到去世也就三四个月。
我一朋友不缺钱,医院,还是,我不知道是哪个都去过,没救。
医生一看片子就说没治了,白花钱,基本都是回家等死。
我觉得,一家人坐下来好好商量,不过肝癌晚期,自费的话,治疗意义不大。
不是所有的生命都必须活下去。
儿女尽心尽责就够了,我觉得卖房不必要。
老人确诊肝癌晚期,医生说继续治疗可活一两年,儿媳坚决反对。
我觉得,儿媳的话糙理不糙。
表面上看着儿媳妇说这话不孝敬,但事实上很多老人,在明知道没有抢救的意义的情况下。
让子女花光所有钱财,为他们续命。
往往一两年就花了好几十万,甚至上百万,其实这种抢救意义并不很大。
你们怎么看这件事情?
我周围有很多老人,在得了癌症之后。
子女倾家荡产为他治疗,顶多活了几个月甚至半年,而老人去世后,子女背负着几百万的债务。
活的很不堪。
我认为这样做不值得。
孝敬父母和老人是子女应该做的,但是没必要把钱浪费在无意义的几个月当中。
卖房为父母续命,并不能表示你很孝敬,只能说明你很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