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道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如同中国古语所言“百善孝为先”,但是所谓的“孝”也都是需要建立在彼此帮助,互相有爱的条件下,如果有爱,那么如果能延续生命几个月,即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,就像曾经看过的一条新闻,儿子为了七旬老母,将自己的肝脏手术换给了母亲。
如若没有爱,那么看到这个人躺在病房前,感到的不是难过,而是一种解脱。同事就讲过一个故事,她老公住院的阶段,看到一位老婆婆脑淤血住院,儿子忙里忙外,但是儿媳却很少来,最多就在门外看看,没有一句多余的话。
之前还很不理解,后来同事听人说,这个婆婆在结婚之初就开始刁难这个儿媳,认为她家穷,嫁到自己家是占了好大的便宜,平时什么活都让她干,当佣人使唤。尤其是后来生了一个女儿,婆婆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更是对儿媳肆无忌惮,极尽所能的折磨她。
有一次同事,碰到了这个儿媳,和她闲聊了一会,这位儿媳说:“生完了女儿之后,婆婆甚至劝丈夫跟我离婚,你说我该爱她吗?”遇到这样的婆婆,同事感到深深的同情。
在烈烈风中眼中,爱都是互相的,这个世界上除了父爱母爱是原始无私的,其它种类的爱,都是有原因,有目的性的。同样,孝道也是爱的一种,你对我平时恶言相向,在关键时候还要求我对你付出感情,实践孝道,这可能吗?我想,这非常不现实。
曾经在知乎上看过一个故事,张爱宁和老公李安自由相爱,想要结婚,但是李安家庭环境一般,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弟弟,没法支付起房子首付,所以张爱宁通过和父母商量,由张家付了上百万的房子首付,而李安家只是象征性的给了张爱宁2万块钱。
而婚后,李安家来自农村,婆婆就各种嫌弃城里生活惯了的张爱宁不会做饭,不会收拾房子,各种唠唠叨叨,并且还住在了张爱宁和李安的新房子里面,嘴上说是为了帮助他俩平实生活,但是和张爱宁生活习惯产生非常多的冲突,张爱宁不想让婆媳矛盾弄成家庭矛盾,就忍着不说,没想到婆婆却全都跟儿子说了,说张爱宁不孝顺,不尊重老人,乱买东西等等。
张爱宁气坏了说:“我花的钱都是我自己挣,我爱买什么关你什么事。”而老公李安却是一个妈宝男,为此和张爱宁没少吵架。
直到有一天,婆婆突然被查出来得了肝癌晚期,老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,而公公也整天唉声叹气,张爱宁也将平时积攒的5万块拿出来,但仍然是杯水车薪,所以老公说要把房子卖掉。
张爱宁简直不敢相信老公会提出这个办法,张爱宁说:“为什么不卖掉你老家的房子啊?”李安说:“老家的房子不值钱,况且卖了父母还有弟弟以后没地方住了啊,我们可以租房子住。”张爱宁就是不同意,而李安却说张爱宁无情,眼里只有钱,这可是人命啊,就没有一点同情心吗?
一系列道德绑架的话语,让张爱宁简直无语:“我嫁老公,你房子不买我父母给买,现在还要卖掉救你母亲,这房子也是我爸妈积攒了半辈子才买的啊,我绝不同意卖掉。”
说完张爱宁就跑回来了娘家,虽然心里一直在想老公说的那些话,但是父母辛辛苦苦给自己置办的房产,绝对不能就这样没了。
烈烈风中认为张爱宁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卖掉房子去给婆婆治病。
首先,确定赡养扶助婆婆治病危及的人,第一是公公,第二是张爱宁丈夫和他弟弟,作为儿媳,已经将自己力所能及的5万块拿了出来,张爱宁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能力和义务,若真的“舍小家为大家”,很可能最后大小家全都丢了。
其次,治病救人也应该量力而为,在老公的能力范围内去救治,虽然他愿意倾尽所有就母亲,但并不能强迫张爱宁也这么愿意,况且婆婆对张爱宁并不好,说将心比心的话,也不应该去帮。
最后,李安在没有能力去救助母亲的情况下,反将责任施加给张爱宁,孝道,善良都让李安占了,张爱宁却能为了“坏人,没有同情心,眼里只认钱”,这样的老公好坏不分,我想张爱宁也应该好好思考一下,这样的离心离德,胡说八道的老公和婚姻,是否还有必要继续。
综上所述,帮是情分,不帮是本分,况且房子还是女方父母买的。两个人结婚是搭伙过日子,并不是把自己卖了,即使是夫妻,有些原则问题也决不能打破。
如果俩人真的把房子卖了,但是却给未来生活,日子都留下了无尽的隐患,感情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,最终变成“大小家没了,感情也没了,钱也没了。”
共勉。